服务电话:18574158188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17836991618

河南红色教育培训中心
河南鹰雁教育
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
培训严格按照中组部,财政部《关于规范干部党性教育基地管理工作的意见》的要求组织安排学习
 
 
1958年8月29日 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建立人民公社
作者:汪经理    发布于:2021-02-05 17:03:53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】浏览 (1077)
1958年8月29日,在中央政治局北戴河会议上,通过了《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》。

  1958年8月29日,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会议上,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,要求全国各地尽快地将小社并大社,转为人民公社。主要内容是:一、确定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,工农兵学商相结合。二、强调小社并大社的方法,首先由原来的各小社联合选出大社的管理委员会,把人民公社的架子搭起来。三、在并社过程中,要以“共产主义精神”去对待各个小社的公共财产和债务方面的差别。四、指出人民公社目前是集体所有制,以后可以变为全民所有制,并为向共产主义过渡作准备。9月10日,《人民日报》发表《先把人民公社的架子搭起来》的社论。此后,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,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公社化。

  到年底,全国74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成为2.6万多个人民公社,参加公社的农户有1.2亿户,占全国总农户的99%以上。1961年,毛泽东主持制定了《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(草案)》,进一步明确了在现阶段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,队为基础的制度,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克服农村工作中的“左”倾错误,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,促进农业的恢复和发展,起了积极作用。

  人民公社化运动浪费了大量资源,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,农民劳动积极性受伤害,造成社会生产力的极大破坏,使得以高指标,瞎指挥,浮夸风和"共产风"为主要标志的"左"倾错误严重泛滥开来。由于在合作化运动的后期已出现了过急过猛的问题,所以人民公社化运动也出现了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情况,刮起了“一平二调三收款”的“共产风”。

  1958年11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(好 次郑州会议)后,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开始逐步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。从一定的角度上,这次运动是半失败半成功的。

主办单位:河南鹰雁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     联系地址:郑州管城回族区中州大道西长江路南正商汇都中心2号楼2410室
电话:18574158188   邮编:450000    手机:17836991618     邮箱:hnyingyan@qq.com
豫ICP备20000803号-2       技术支持:浙江七米

 
微信公众号
手机站